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在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毕业后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暂时(6个月内)转至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业务:
-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抬头为“中共晋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14000002253)”,目标单位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第八支部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14000158772)”发起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流程。(注意电子介绍信办理期限)
- 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存档凭证。
- 党员本人凭党员档案、人事代理存档凭证、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路径图片和1寸红底照片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310室审核党员档案并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及承诺书,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业务:
办理条件:
- 1、人事档案调出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 2、人事档案未调出,常住社区居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
办理流程:
- 党员本人持商调函或其他有党组织的单位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函、存档凭证和流动党员管理证,查验参与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后,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业务。
联系电话:0356-206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