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
接转服务指南

SERVICE INFORMATION
01
服务对象

在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必须在预备期内),且常住社区居住时间未满6个月的或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未建立党组织。

02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业务

1、山西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流程为:

①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存档凭证后,审核党员档案。
②凭抬头为:“中共晋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目标单位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第六支部委员会”的纸质版党员介绍信和2张1寸照片,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

2、山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流程为:

①山西省内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抬头为“中共晋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目标单位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第七支部委员会”发起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②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存档凭证后,审核党员档案。
③凭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路径图片和2张1寸照片,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
3、按规定交纳党费,编入流动人才党支部,加入流动人才党员QQ交流群和微信交流群。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单位后,每月缴纳党费7元,每季度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党员本人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并与党组织谈心谈话和交纳党费。
4、党组织关系在我单位挂靠期间因私出国(境)需要办理保留党籍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保留党籍申请书,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务工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在国(境)外期间每半年向党组织邮箱里发一份思想汇报。回国后三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恢复党籍申请书,在国(境)外期间每半年一份的思想汇报,务工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或留学人才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03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业务

办理条件:1、人事档案调出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人事档案未调出,常住社区居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

办理流程:党员本人(代办需要党员本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书背面为党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商调函或其他有党组织的单位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函、存档凭证和流动党员管理证,查验参与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业务。组织关系转出到山西省(系统)外单位的党员,新单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1388号310室,联系电话0356206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