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代理所需材料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户口本原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
2、流动代理所需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户口本原件,一寸红底照片2张。
3、单位代理所需材料
(1)开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申请;
(2)单位准予代理介绍信,档案及相关材料。
注:1、代理范围: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为晋城市城区,研究生以上学历,以上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2、代理人员要做好后续材料的及时补充归档。
1、本人身份证、存档凭证、调档函原件(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2、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书写的委托信、代办人身份证、存档凭证、调档函原件(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备注:
1.应届生毕业后,户口为晋城城区的,可以把档案直接寄送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寄送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邮政编码:048026
收件人:程永强
联系电话:0356 - 2069592(人事代理部)
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阅,履行以下手续:
1、借阅单位介绍信、借阅人员身份证件、填写借阅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借阅单位应对所借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保证借出的档案及时封口盖章归还,借阅期限10天。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出具查阅单位介绍信、查阅人的身份证件;
2、填写查阅登记表,写清查阅的原因、内容;
3、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阅览室查阅;
查阅期间,不得对档案内容进行涂改、拍照。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